韓國四大保險有國民年金、健康保險(包括長期療養保險)、雇傭保險、産災保險等四種。
1. 國民年金
在韓國内居住的外國人應與韓國人一樣要加入國民年金。但是研修生,留學生,非法滞留者,國民年金加入除外的22個國家出身的一部分外國人員工可以不加入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的加入方式有兩種。 ①職場加入者:在國民年金适用的營業場所工作的滿18歲以上,未滿60歲的外國人雇傭主和員工。 ②地域加入者:不是正常加入者的滿18歲以上,未滿60歲的外國人
2. 健康保險
在健康保險适用營業場所工作的外國用戶及勞動者是健康保險義務加入對象。但是根據外國法令及保險、與使用者的合同等接受醫療保障的話,可以申請健康保險加入除外,從而減輕保險費。
不用加入韓國健康保險的申請文件
◆ 根據外國法令及保險獲得醫療保障時
① 關于是否屬于外國法令适用對象的确認書或保險合同等證明在國内可得到醫療保障的文件1份(包括韓文翻譯本)
② 在外國民及外國勞動者加入健康保險除外申請書1份
※ 法國通過确認國籍,日本提交日本健康保險證複印件即可申請不适用。
◆根據與使用者的合同獲得醫療保障時
① 通過勞動合同等可以證明在國内得到醫療保障的1份文件(包括韓文翻譯本)
② 證明向相關事業單位所屬勞動者支付醫療費的事實的文件1份(包括韓文翻譯本)。
③ 在外國民及外國勞動者加入健康保險除外申請書1份
3. 雇傭保險
擁有居住、永久居住、結婚移民滞留資格的外國勞動者必須加入雇用保險,但除此之外的外國勞動者計劃回國,隻有想要加入的勞動者才能任意加入。
4. 産災保險
隻要是使用勞動者的所有事業單位,都是工傷保險加入對象。外國人員工也不例外, 所以與滞留資格無關,都适用産災保險。非法滞留者也是工傷保險對象, 請參考。
作者:韓國大興稅務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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