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債,是否可以執行子女名下的房産,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如果父母欠債後,把自己房産贈與或者低價賣給子女,并過戶給了成年子女。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撤銷贈與合同或者買賣合同。因此,此種情況,法院是可以執行處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2、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購買的。或者善意取得的,與父母的财産沒有關系。父母欠債,與成年子女之間沒有任何關系。因此法院不會執行處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産情況。
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