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養我長大,我陪你變老。
世間情深,
莫過于父母之情,
若子女不願報答贍養,
真真是讓人又氣又恨。
這次,
連一向冷靜的法官都忍不住了!
12月17日,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法院陬溪法庭來到盤塘鎮朱家港村,巡回審理一起贍養糾紛案,吸引了近百名村民圍觀旁聽。
巡回審理現場
原告印老爹、張老太夫婦已經84歲高齡,育有三兒一女,此前一直和小兒子一起生活,其他子女鮮少過問。今年5月,張老太摔傷導緻癱瘓,需要人全程照料,小兒子分身乏術,向其他人求助卻被拒絕。無奈之下,兩位老人将子女全部訴至法院,要求四被告按月支付贍養費,承擔贍養義務。
承辦法官艾豔萍受理此案後,考慮到老人行動不便,且當前農村留守老人多,贍養糾紛時有發生。為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決定到原告居住地開庭審案。
巡回審理現場,法官充分聽取了各方當事人的陳述及意見,被告方辯稱,父母一向偏愛小兒子,東西都留給了他,自然該由他一人負責。
看着兩位老人花白的頭發,艾豔萍耐心說法釋理,又動之以情,忍不住哽咽道:“按照法律規定,你們的父母是可以要求你們每月給2500元的贍養費的,但我反複問了他們,他們隻要求一個人(子女)給300。你們少買件衣服,少吃點好吃的,就可以出來了,你們扪心自問一下,這樣的父母哪裡去找?!”
現場一片安靜,加上村幹部和村民們從親情上的開導,最終,雙方就贍養問題達成協議,問題得到解決,兩位老人相互攙扶着離開。
被告在調解書上簽字
庭審結束後,法官就地進行了簡短的普法宣講,并分發了100餘本普法宣傳手冊。村民們感慨頗多,對法庭采取巡回審判這種聽得懂、看得見、信得過、靠得住的庭審方式表示贊揚,希望法院以後能多巡回審理,通過實例宣傳法制,讓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法官現場發放普法宣傳手冊
關于贍養費标準問題,贍養費應與日常生活水平相适應,并應考慮當地消費水平、子女的收入情況以及被贍養人的身體情況。本案中,二原告系農村居民,按法律規定其贍養費标準可按2021年度湖南省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4974元/年計算,兩個人約2500元/月,但二原告僅主張四被告每人每月支付二原告贍養費300元,即二原告每月共計1200元,系當事人對其民事權利的自由處分,法院予以支持。
民法典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父母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法定義務。需要贍養的父母可以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處理贍養糾紛時,應當堅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的原則,通過調解或者判決使子女依法履行贍養義務。對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願每個老人都老有所依~
來源:湖南高院微信公衆号
編輯:田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