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晚,我國現存最長木拱式廊橋,位于福建屏南的萬安橋突發大火。據目擊者稱,橋幾近“完全燒毀”。
今天早上,一位曆史學家,出于對這位友人的保護,容我不披露他的名字,他感慨道:萬安橋以“河上架橋,橋上建廊,以廊護橋,橋廊一體”古老獨特樣式,被譽為世界橋梁史上的“活化石”。炎炎夏日,毀于一旦,天災還是人禍?真是心痛啊!
由永安橋的被焚,我想到,曆史上的“焚書坑儒”、“破四舊”……恕我不能一一列出我們曆史上的“焚”。
焚,火攻也,即燒的意思。初文見于商代甲骨文。焚的古字形像樹林燃起大火,本義是用火燒林木或草,上古焚燒林木是為了田獵。
焚,若要引申,就不隻是火燒林木。這世上的東西,似乎除了水,火都是可以燒的。書由紙造,而紙又源于木草。所以,相對其它的物質,焚書是不費什麼力氣的。書,一點即着。
但是,你想過沒有,焚書終歸還是要焚,既然要焚,總歸要費點力氣。況且,焚書,終歸會被後人诟病。有沒有一種更好的辦法,既不用大費周章地焚書,又能達到焚書的效果呢?這個問題,留待大家思考。
關于焚書,德國抒情詩人、散文家海因裡希·海涅曾經說過這樣的一句話:“Dort, wo man Bücher verbrennt, verbrennt man auch am Ende Menschen.”幸好,讀研期間,二外我學的是德語,翻閱詞典,我還能翻譯出來。詩人海涅說:“哪裡有人在燒書,哪裡最後就燒人。 ”還可以用警句的形式精辟表達,即:“焚書伊始,焚人以終。”什麼意思呢?意思是對文化的打擊不是最終的目的,最終的目的還是要人命。也就是說,焚書的目的是要命。要命也不是要所有人的命,具體要誰的命,人人都應該懂得,你若不懂,你的命可能危矣。當然,也可以選擇裝懂,或者裝不懂,唯命是從或可保全你的性命。
如果我們考察一下曆史,古今中外,因為焚書,要人命的,多為讀書人或者說知識分子的命。看來讀書人的命還是值得幾個銅闆的。可是,古往今來的讀書人又是最不惜命的,他們最不屑于唯命是從。這就是典型的關于命的悖論。當然啦,讀書人中,也不乏視氣節如糞土的敗類。所幸的是,敗類隻是少數。否則,也就不存在焚書。因為,敗類都追名逐利去了,哪還有什麼心思寫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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