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胡改玲幹的,除了她就沒有别人了。”
說話的女人叫劉社雲,雖然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了,但由于她年齡不大再加上頗有幾分姿色,此時梨花帶雨的樣子看起來确實是楚楚可憐。
然而,她的這副作态并沒有打動面前的這幾名偵查員。
隻見幾名偵查人員眼神交彙之後便已有了判斷,那就是:劉社雲絕不像她表現出來的那樣純良無害,這起駭人聽聞的毒殺案兇手,十有八九就是這個劉社雲了。
然而,如果兇手真的是她的話,那麼是什麼原因驅使她向自己的丈夫痛下殺手,她又是用了什麼方法呢?
如果說與丈夫有矛盾,那麼作為母親的她為何連兩個孩子也不放過呢?難道她不怕藥效過猛,孩子們因此喪命嗎?
想要徹底弄清楚這起人命案,我們還得從頭說起!
(非本案相關人員)
一、一家四口身中劇毒,何人犯下如此罪行1980年的8月31日,這是一個讓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公安局的當值警察一生都難以忘卻的日子。
這天,正在值班的他突然接到報案,說他的轄區内出現了“一家四口集體中毒”的惡性事件。
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後,公安局立即派出兩組警察,兵分兩路前往正在對受害者進行搶救的任固公社衛生院和受害者郭喜的家中。
到了醫院後,民警了解到:此案的受害人是任固公社的一個普通農民郭喜一家。
據醫生說:當時兩個孩子因為中毒不深,已經脫離了危險,但因為他們年紀尚小,無法提供有效線索。
郭喜的妻子劉社雲雖偶有清醒,但是整個人還處于昏昏沉沉的狀态,也無法提供有用的信息。
而郭喜似乎中毒最深,民警到達時仍處于重度昏迷之中。
前往衛生院的一組人,可以說是完全白跑了一趟,無功而返。
同樣的,前往郭喜家的一路偵查人員似乎也沒能獲得太多的線索。
由于案發之後并沒有人第一時間報案,所以民警到達現經現已經是一天之後了,當時很多重要線索已經被破壞掉了。
而民警進入屋子,看到的隻是滿地的瓷器碎片。随後,民警搜索了整個屋子,最終在玉米面缸裡檢測出了毒物殘留。
盡管确定了涉案的毒源,但這對于警方來說卻算不上什麼好消息。因為在農村,家家戶戶基本上都必備農藥,這樣的發現對于破案實在是起不到太大的幫助。
于是,民警變換了案件的偵辦思路,決定等郭喜或者劉社雲夫清醒之後,再從他們的社會關系入手。
(農藥)
然而,經過醫院兩天的努力,郭喜和劉社雲依舊沒能脫離危險,于是他們被轉到了安陽的地區醫院。
但轉到安陽之後不久,一好一壞兩個消息傳來。好的是劉社雲經過搶救已經脫離了生命危險,壞的是郭喜因為中毒過深,因搶救無效已經死亡。
見到已經有人緻死,民警意識到這已經不是一樁簡單的案件。于是,在确認劉社雲的身體狀态足以支撐警方的調查詢問後,公安局立即派出了幾名偵查人員前往醫院向劉社雲了解具體情況。
本以為喪夫的劉社雲會悲痛難耐,詢問時會遇到困難。但實際上,面對到來的警方,劉社雲就如同竹筒倒豆子般将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說了出來。而最重要的是,她還為警方提供了一個潛在嫌疑人——胡改玲。
據劉社雲講述:她家和胡改玲的矛盾起源于兩家的孩子。隻是後來由于胡改玲為人小氣,喜歡斤斤計較,最後硬是和她打了一架。
而打架輸了的胡改玲并不甘心,于是第二天便叫上了自己家裡的人,打到了劉社雲的家裡。
丈夫在外打工的劉社雲隻是一個年輕女人,再加上又帶着兩個孩子,哪裡打得過胡改玲他們一大家子,結果整個家裡被胡家人一通打砸。
驚恐交加的劉社雲當即給丈夫郭喜發了一封電報,讓其回家為自己母子三人主持公道。
但萬萬沒想到的是,丈夫一回來,就被歹毒的胡改玲一家人給害了性命。
劉社雲情緒激動,說的是聲淚俱下,對于胡改玲的恨仿佛隻有警方将其就地正法才能罷休的模樣。
但警方是冷靜的,雖然他們不相信劉社雲的一面之詞,但既然有了線索,就要去調查。
最後,警方經過多方走訪調查了解到:郭喜為人随和,在村子裡并無什麼仇家,即使是妻子和胡改玲鬧了矛盾,也從沒想過要報複回去。
更何況,之前鬧矛盾的胡、郭兩家已經在郭家長輩的調解下握手言和了。再者說,這次矛盾算起來也是胡家人占了上風,就算是有仇也都報完了,根本不值當為此去殺人。
當然,警方是講求證據的,之所以徹底打消對胡改玲的懷疑,主要還是因為她沒有作案時間和作案條件。
要知道,郭家的房門并沒有被破壞過的痕迹。而且打架事件後,胡家也沒有再前往郭家。在這種情況下,除非胡家能隔空投毒,否則胡改玲的作案可能性基本上就是零。
那麼既然排除了胡改玲的嫌疑,警方隻能再次找上劉社雲。
然而,令警方感到奇怪的是,在對劉社雲的詢問中她的表現十分反常。因為得知警方已經排除了胡改玲的嫌疑後,劉社雲并沒有像警方希冀的那樣再提供一些有價值的信息,反而是不停地攀咬胡改玲,希望警方能夠坐實胡改玲的殺人兇手身份。
終于,劉社雲一系列的反常行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甚至一些經驗豐富的偵查員已經有了一個大膽的推測。但是,警方并沒有表露出自己的疑問,因為一旦驚擾了劉社雲,恐怕會為接下來的偵查工作制造不必要的麻煩。
于是,警方開始對劉社雲的情況悄悄地展開了調查。而這一查,不少真相也逐漸浮上水面。而随着一個個謎團的揭開,整個案件的真相也變得清晰起來……
(80年代的警察)
二、奸夫淫婦合謀殺人,警方巧妙獲取證據在警方對劉社雲展開調查的時候,一名衛生院的醫護人員向警方提供了一個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劉社雲中毒其實并不深,隻是每當有外人(尤其是警方)前來的時候才會裝出一副虛弱的樣子。
得知這一重要情況後,警方再次了解到:劉社雲平日的飯量在一碗半左右,但事發當天卻隻吃了半碗飯。更為奇怪的是,在吃飯的時候,兩個孩子也被她找了個理由哄着,并未多吃。
這讓辦案人員感到驚詫。如果說僅僅是劉社雲一人吃的少,還可以說是沒胃口,可她阻攔兩個孩子吃飯,就有些違反常理了。畢竟,隻聽過母親叫孩子多吃,快長的,哪有叫孩子少吃的道理。
除非,她知道食物中有毒,出于對孩子的愛護,她選擇了阻攔,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整件事就都說得通了。
(玉米面)
可這樣一來,就有另一個問題擺在面前了。她是出于什麼目的竟要對自己的丈夫痛下殺手的呢?而且就整件事來看,劉社雲一個人的力量很難完成犯罪,她必定還有一個同夥和她配合,那這個同夥又是誰呢?
于是,為了弄清楚劉社雲的作案動機,警方從兩人的夫妻關系入手,對周邊村民進行了走訪。
據附近村民反映:劉社雲和她的丈夫郭喜的感情并不好,平日裡劉社雲總是對着丈夫又打又罵。隻是郭喜脾氣好,所以總是任她欺負。但這在自視甚高的劉社雲眼中就是窩囊的表現。
其實,劉社雲與郭喜的婚姻屬于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結婚之初,長相出衆的劉社雲就很看不上這個老實巴交的普通農民。所以婚後其出軌過的男人僅在本村就有一手之數。
于是,警方當即便對那五個與劉社雲有不正當關系的男人展開了調查。經過一番排查後,其中四個人都因各種各樣的原因洗清了嫌疑,唯獨剩下一個叫郭雨的男人具備作案條件。
為防止郭雨逃跑,警方迅速将郭雨逮捕,對其展開了審訊。可是,令警方沒想到的是,郭雨的嫌疑也被迅速推翻了。
但這次審訊也并不是一無所獲,因為警方從郭雨嘴裡獲得了一條重要的線索,據郭雨交代:因其平時遊手好閑,已經被劉社雲抛棄一年有餘了,而在這一年間,她又找了别的男人。
(上世紀警察審訊疑犯,非本案相關人員)
那麼,這個神秘的第六個男人究竟是誰呢?他會不會就是劉社雲的幫兇呢?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時候,有個偵查人員忽然想起了一個“熱心群衆”,當時隻覺得他十分配合警方的調查,但現在看來他當時的表現似乎有些熱情過頭了……
于是,警方再次前往案發村莊,了解到那個“熱心群衆”原來叫申華,在信用社工作,因為長得一表人才,所以确實符合劉社雲這種人的審美标準。
而随着調查的深入,偵查人員得知:申華和劉社雲一直暧昧不清,尤其是在郭喜外出打工期間,劉社雲和申華走得很近。但村民都知道劉社雲的為人,所以并未對這件事多加注意。
隻是在警方的詢問下,才有人反映:在毒殺案發生的前幾天,申、劉二人經常鬼鬼祟祟地聚在一起,像是在談論什麼事情,隻是因為離得遠所以具體的聊天内容沒有人能說清楚。
随後,衛生院的醫護人員又提供了一條關鍵性線索:在郭喜一家入院治療期間,申華對治療情況表現得非常關心,但是對郭喜的生死卻不甚在意。來到醫院的時候,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與劉社雲聊天。
甚至在衛生院提出為郭喜轉院時,申華這個外人卻跳出來阻撓。當時不疑有他,但現在看來他的居心已經很明顯了。
後來,在為郭喜辦理白事的過程中,申華這個人就又像是隐身了一般,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過,完全不複之前的熱心模樣。
由此警方推斷:之前申華之所以阻撓郭喜轉院,隻是為了确保郭喜能夠死亡,而等到郭喜死後,他的目的就已經達到了。
随着申華嫌疑的直線上升,此時的警方又得知申華的妻子也曾因農藥中毒而緻殘。凡此種種,都讓警方對申華這個人産生了極大的興趣!
(80年代農村家庭,非本案相關人員)
雖然在警方的心目中,申華已經是頭号嫌疑人無疑了,但是辦案是要講究證據的。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距離案發已經過去了幾天時間,關鍵性的證據極有可能已經丢失,可即便如此,警方也堅決要揪出兇手,給被害人一個交代!
于是,機智地警方想出了一個精妙的主意。既然找不到現成的證據,那就創造機會讓犯罪嫌疑人親自将證據擺出來。
就這樣,警方安排了人手對劉、申二人展開了秘密的監控,同時委托劉社雲的侄子前往騙取劉社雲的信任,争取逐個擊破。
劉社雲的侄子也沒有辜負警方的期望,迅速成為了劉社雲的心腹之人,并在警方的示意下向劉社雲透露了警方暗中調查的事情。
終于,得知這一消息後的劉社雲一時驚慌失措,第一反應就是要與自己的同夥兼情夫申華通氣,密謀一起逃走。
但是害怕自己的罪行被發現,劉社雲隻能委托侄子把自己的親筆信帶給妹妹劉鳳英,再由劉鳳英轉交給申華。
由于當天下雨,侄子便找了個“雨天不宜出行”的借口,推辭明天再送。實際上,他打算争取點時間,好與警方商議如何處理。
可沒成想,經過一夜思索,劉社雲居然打消了送信的念頭。于是聰明的侄子借口幫助銷毀信件,将其保留了下來。
但是,警方看到信件後,發現内容不長,隻說了“警方發現了,讓申華小心”之類的話。這個證據十分尴尬,因為他并不牽涉案情,充其量隻能算是一個輔助證據。而想要定申、劉二人的罪,要有無可辯駁的證據才行。
但警方有耐心,為了讓劉社雲放松警惕露出馬腳,警方甚至撤回了村裡的蹲點人員。而一連幾天沒有在村裡看到警方的身影的劉社雲誤以為警方已經放棄了偵查,再加上時間的推移,劉社雲内心的恐懼與日俱增,她終于下定決心聯絡申華。
于是,劉社雲重新寫了一封信,再次拜托自己的侄子幫忙送信。
而拿到信件後,劉社雲侄子第一時間就将其交給了警方。當警方看到信件的内容時,就知道這些天的努力沒有白費。
信中,劉社雲要求申華攜帶一筆前與她在縣醫院門口見面,而後兩人就此離開湯陰縣逃到外地去。
由于這封信中明确提到了申華的名字,警方徹底确認了申華就是另一個嫌疑人。所以,在對證據固定保存後,警方安排了偵查人員陪侄子一起前往劉鳳英家送信。
來到劉鳳英家的時候,劉鳳英恰巧不在家,其家人并不了解劉社雲和申華的情況。于是在和偵查人員的閑聊中,反應昨日有一個男人來找過劉鳳英,而據描述長相警方判斷這個男人正是申華。
在得知申華明日還會過來的情況下,偵查人員與劉鳳英進行了一番談話。最終,劉鳳英答應參與到警方的計劃中。
申華果然如約而至,在看完劉社雲的信後,申華也當場回了一封給劉社雲,并給了劉鳳英一些錢,讓她幫忙轉交給劉社雲。
在對信件進行檢查後,警方迅速便想出來了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來離間兩人的關系,以分别攻克。于是,警方讓劉鳳英正常送信,但是卻扣下了申華的錢。
而沒有收到錢的劉社雲對申華自然是生出了一些不滿,再加上劉鳳英在旁邊煽風點火了幾句,劉社雲很快就又向申華發出了信件繼續要錢,并在信中用“郭喜的事”來威脅申華。
而不出意外,這些信件全部都到了警方的手中。而有了這幾封信,總算是證據确鑿了,于是警方立即對二人實施了抓捕。
(七八十年代警方逮捕犯人,非本案相關人員)
終于,在鐵證面前,劉、申二人的心理防線迅速坍塌,全部主動交代了作案經過。
原來,兩人勾搭在一起後,便決定殺死各自的配偶,然後雙宿雙栖。申華心思狠辣,先行動手給自己的妻子一點點地下毒,試圖讓妻子“病逝”,然而他的計劃并沒有成功,妻子隻是落了個殘疾。
無奈,二人決定對郭喜下手。但郭喜常年在外打工掙錢,沒有什麼重要的事不好叫他回來。而與胡改玲的沖突正好給了劉社雲一個将在外打工的郭喜叫回來的借口。
在郭喜回來後,劉社雲便将提前準備好的毒下到了玉米面缸裡。但第一次作案因為突發事件未能成功(郭喜被姐姐留下吃飯)。
而第二次就是案發當天。郭喜用下了毒的玉米面做了飯後,劉社雲怕劑量不夠,又添了一些農藥進去,而不知情的郭喜在吃了飯後中毒,最後因此喪命。
結語:
盡管由于證據充分,申、劉二人很快被審理定罪。但是,無辜的郭喜卻再也沒有了生還的可能。而且,由于劉社雲的惡行,也緻使兩個孩子變得無人照看。
其實,為了愛去追求并無不妥。隻是,不論做什麼事,一定要記住最後一條底線,那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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