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标題小夥伴們有沒有猜出來今天小編要講的是什麼業務呢?沒錯,就是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産。對該業務相關稅收政策有所了解的小夥伴,可以拖動到文章末尾看總結哦。
大家單位裡或多或少都有固定資産,比如機器設備之類的東西,當您單位更換設備了,舊設備一般會處置銷售出去。那麼,應該如何繳納增值稅呢?這就涉及到企業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産相關的稅收規定了,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來看一下這些規定。
注:本文中所稱的固定資産不包含房屋等不動産,不動産的稅收政策稅法上另有規定。
例:張三公司有一台使用過的設備要銷售出去,市場價格100萬元,張三公司要繳納多少增值稅呢?
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我們先來看張三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的情況。
一、張三公司是一般納稅人時:
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産有2種計稅方法,分别是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
(一)一般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産,一般情況下需要按照銷售貨物适用其對應的增值稅稅率。所以,案例中張三公司處置一台設備100萬,該設備适用的稅率是13%,無抵扣憑證。
即,張三公司需要繳納的增值稅: 100萬/(1 13%)*13%=11.5萬元。
(二)簡易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産,符合下列條件可以選擇簡易計稅,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産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銷售固定資産; (2)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産,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3)營改增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産,按照現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行; (4)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已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入的固定資産。
上述的案例中,張三公司銷售的設備是符合營改增試點、2008年12月31日前或者小規模期間取得的固定資産。
即,張三公司需繳納的增值稅:100萬/(1 3%)*2%=1.94萬元。
如果您公司符合簡易計稅的規定,而客戶需要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不是就隻能選擇一般計稅呢?不是的,您公司符合簡易計稅的規定,可以放棄減免優惠,開具簡易計稅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即,張三公司需要繳納增值稅:100萬/(1 3%)*3%=2.91萬元。
二、張三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時: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産,适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複工複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産和舊貨取得的應稅銷售收入,可以減按1%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案例中的張三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時,享受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需繳納增值稅:100萬/(1 3%)*2%=1.94萬元;也可以按征收率1%繳納增值稅:100萬/(1 1%)*1%=0.99萬元。
最後,總結一下,如下圖:
政策依據:
【1】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适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09〕9号)
【2】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幹問題的通知(财稅〔2008〕170号)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産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号)
【4】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稅〔2014〕57号)
【5】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号)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