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父親,是孩子最堅強的後盾和保護傘,如果因為便捷而忽略了孩子的安全,那就得不償失了……
2018年8月5日下午,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龍泉大隊大隊長蔡永峰帶領民警全路段巡邏,排除安全隐患,保暢道路通行。在巡邏至連霍高速1766公裡處 ,發現一名男子駕駛摩托車,後排座椅搭乘一名8歲左右女孩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内行駛。

民警指揮摩托車靠邊停車,明确告知:二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不準載人,并向其分析了高速公路載人騎行的危害後果。
駕駛員表示自己要帶女兒回蘭州,想着騎摩托車也挺方便,沒有考慮到後果的嚴重性,經過民警的分析,他表示今後絕對不會再出現類似的情況,并且感謝交警同志對他做出的安全提示。
交警蜀黍提示:摩托車與汽車有所不同,在行駛過程中,難以預防意外發生,任何一個輕微的小動作,都可能釀成慘劇,摩托車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也一定要集中精神駕駛,手不能離開方向盤,不能牽引其它車輛也不能被其它車輛牽引。


同時,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不得載人,不得長期占用超車道,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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