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商丘的小李和王女士是通過網絡認識的,兩人都離異家庭,相識十幾天見面了,雙方感覺都挺好的,也都各自見到雙方的父母了,都沒有什麼意見,開始談婚論嫁了,女方要求男方在他們當地買套房子,房子二十萬,裝修五萬,訂婚十五萬,男方也同意了,然後着手準備結婚的房子,現在裝修都好了,女方又不同意了,男方不知道事情如何解決,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男方和女方相差130公裡,如果要是不同意了,男方在女方老家的房子也就沒什麼用了,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雖然感情都是兩情相悅的,但是女方的做法畢竟有所欠缺,要是之前不同意,可以提前說,沒有必要等房子裝修都好了,然後一句不同意就讓人家白白的付出,感覺這樣就和騙人是一樣的,有沒有懂得,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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