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和個人,是一種雙向選擇的關系,單位有權利不聘用你,你也有權利從單位辭職,另謀高就。
在絕大部分人的印象中,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都是“鐵飯碗”,一旦進入這個體制内,基本上就高枕無憂了。看看每年的國考大軍,就會明白,在機關事業單位謀得席位,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過,事情往往也有兩面性。體制外的人擠破頭想進來,而體制内的人不想被條條框框束縛,想走出來。
體制内想辭職也很正常,但不少想從體制内想跳出來的人,也有一個最大的擔心,辭職之後,自己的社保該怎麼辦?之前的工齡在退休時還算不算?職業年金怎麼處理?今天,“參謀”來了,來給大家參謀一下,想知道答案的都來看看。
确實,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很難,而且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比較高,社保都是按照國家最高标準執行,各種福利待遇也非常好。自2014年以來,公職人員已經上調了3次工資标準,分别是2014年、2016年和2018年。反觀企業上班人員,工資上漲就沒有啥保障,有些人的工資甚至還降了。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這些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如果有辭職的想法,也算是人生當中的一件大事,處理不好,會有很大的損失,需要謹慎處理,不要頭腦發熱,後悔終生。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一旦辭職,對社保會有比較大的影響,社保該怎麼辦呢?比如社保的繳費問題,辭職之前一定要考慮好未來的社保問題。如果辭職人員在辭職這段時間内,沒有找好新單位,如果自己也不繳納,社保繳費就會中斷,養老保險還好說,如果醫保中斷了,萬一在這個期間生病住院,醫保費就沒法報銷。因此,社保最好不要中斷。
辭職後,工齡會受影響嗎?根據國發〔2015〕2号文件《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機關事業單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執行新的養老保險制度,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執行,并明确說明2014年10月1日前的工齡為視同工齡,這說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離職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時的工齡是不受影響的。
辭職後到退休前這段時間,個人社保如何繳費,要根據個人情況而定。一般有兩種選擇。一是由單位代扣代繳,前提是從公職離職後,在新單位就業,工齡累計計算;二是個人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保。總之,繳納了社保就算工齡,沒有繳納社保,就不能算工齡,辭職對工齡幾乎沒有啥影響。
下面這件事的影響就比較大了,那就是職業年金。機關事業單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職業年金制度,是機關事業單位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個人繳費比例為4%,單位繳費比例8%,均計入個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如果公職人員辭職,職業年金如何處理呢?如果新就業單位已建立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原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随同轉移,新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退休時才能領取。
其實,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的道理是一樣的,隻不過二者的稱呼不同而已,能夠享受到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待遇的,隻有很少一部分人。
公職人員辭職後,如果新單位有年金繳費,對個人今後的待遇影響不大, 但如果新單位沒有年金制度,或者辭職後成為靈活就業者,退休待遇的損失就比較大了。
提醒機關事業單位離職人員,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别忘了一件大事,那就是職業年金補記。參保人員辦理了正式辭職手續離開機關事業單位,如果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曆,就有機會補記職業年金,補記職業年金将計入年金個人賬戶。
補記的職業年金是如何計算的呢?各地或有不同的計算方法,但基本的計算方法還是按照下圖進行的。
從上圖可以看出,職業年金的補記與個人工資繳費基數、工作年限、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本人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年份N有關。
這個補記的金額一般有多少呢?下面通過一個實際的例子來說明。
張某,2001年9月開始在某機關單位工作,2016年12月辦理了正常的辭職手續,工資基數是2600元,假如每年的記賬利率是6%。2014年10月前的工作年限是14年。
補記的職業年金:2600×12×14×12%×(1 6%)×(1 6%)
計算結果:58894.62元。
綜上所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辭職,要經過正常的離職手續,才能補記職業年金,職業年金會在退休時,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也可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産品,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出國定居人員,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其他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可以根據辭職後的實際情況繳納,但最好不要中斷繳費,否則對今後的退休待遇會産生比較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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