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解讀保險法第二十二條相關法律問題

解讀保險法第二十二條相關法律問題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8-12 22:29:39

王慶福律師

解讀保險法第二十二條相關法律問題(解讀保險法第二十二條相關法律問題)1

内容來源/福蟻保險法團隊

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提交資料要求]:

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确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本條内容有7個知識點:

01時間的計算起點

第一款内容的時間起點是“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實務案件處理過程中要注意對“發生保險事故的通知”與“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通知”的區别:一般來說請求賠償的時間發生在發生保險事故通知之後,具體開始計算的時間以保險人初次收到索賠申請和索賠證明、資料的時間開始計算 。

02“提供其所能提供”的理解

保險人要求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應當在申請人的能力所及範圍之内,不得超越通常理性、謹慎保險人所需要的資料 ,同時也應當是申請人通過一般情形可以獲得的材料,如果過于苛刻則不予支持 。實務中索賠申請人有一項安監證明很難向保險人提供,投保人(用人單位)一般不願、不敢、也不會主動到當地政府的安監單位開具證明,被保險人、受益人在向保險人申請理賠過程中卻被提出了該硬性要求,類似糾紛大量存在。處理過程中法院一般會以超出提交資料的合理範疇支持被保險人、受益人請求給付保險金而結案(《保險案件裁判精要》 總主編 杜萬華 法律出版社 第461頁) 。

03對第二款内容中“應當”的理解

首先,該條規定用詞是“應當”而不是“可以”,說明這是對保險人的義務和要求,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沒有選擇的餘地 ;其次,該條規定用詞要求是“及時、一次性”,說明不能進行第二次要求,更不能對申請人反複、無限制的提出補充材料的要求 ;再次,該規定隻是對保險人的要求不是對被保險人的限制(被保險人是可以多次提交補充材料) 。如申請人于2021年10月1日提出索賠申請并提交了資料和證明, 10月12日保險人通知申請人補充5份材料。申請人在三天後15号補交了2套,此時如果申請人沒有說還要繼續交就開始繼續計算30日後的剩餘時間,如果強調隔兩天還要再交剩餘的3份材料,則要到申請人把三天後的3套材料交齊後才能開始計算30日的剩餘時間 。

解讀保險法第二十二條相關法律問題(解讀保險法第二十二條相關法律問題)2

04期間計算的終止

當保險人發出一次性補齊資料通知時,核定時間将暫停計算。待申請人補齊資料後恢複計算,補充資料的時間在整個核定時間内應當予以扣減 。

05三方面的舉證責任

①、申請人應當對自己提交索賠申請及資料的時間承擔舉證責任,以證明保險人逾期未核定應承擔的違約(違法)應當賠償損失的責任 。

②、保險人認為因申請人缺少資料需要扣減相應時間,應當證明在即何時向申請人發出一次性補齊資料的通知 。

③、申請人主張後續恢複計算的,應由其證明何時向保險人送達相關資料。

(見最高法書籍197頁、最高人民法院編著《保險法司法解釋二理解與适用》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版 第351—352頁)。

06違反提供資料義務的法律後果

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确規定,實務案件處理過程中可以參考《保險法》第21條規定,根據違反該條義務的主觀過錯及造成的客觀損害後果,免除保險人相應範圍内的給付保險金責任(《保險案件裁判精要》 法律出版社 王靜著 總主編杜萬華 2019年9月第1版書籍第462頁)。

07“兩書”的不同處理規則

對于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提交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火災事故認定書等證明資料,如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通過證據角度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采信 ,如對火災事故認定書不服應通知當事人另行提起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程序中止),待行政訴訟結束後再行審理。在具體審理過程中應當按照《保險法司法解釋二》第18條規則予以确定:“依法審查确認其效力,除非有相反證據能夠推翻的除外”,即首先應當認定是真實、有效的,是可以直接采信的證據,除非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具體案件處理過程中事故認定書不能成為認定民事賠償責任的唯一依據,應當綜合行為人的各自過錯程度,根據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進行綜合認定(《保險案件裁判精要》 法律出版社 王靜著 總主編杜萬華 2019年9月第1版書籍第469、471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編著《保險法司法解釋二理解與适用》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版 第413頁)。

— END —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