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秋雨一年四季
常常更新自己對事物的理解都是進步
希望我們都可以在“小魏說車管”中
有所收獲
我在其它城市報名學的駕照,
已經考過科目一了,
能不能回來保山繼續考試?
可能現在很多人都存在這樣的情況,原來在外地報名考試學駕照,還沒有完成全部科目的考試,就因為工作、學習或其他原因發生變動,現在長期在保山生活,想在保山繼續完成考試。小魏今天就告訴您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辦。
怎麼辦?
分科目考試異地辦!
申請人報考小型汽車駕駛證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居住地變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繼續參加剩餘科目考試,減輕往返考試負擔。
适用範圍
1.适用于辦理初次申領、增加小型汽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類)業務。但不包括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的。
2.申請人在原考試地通過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實際道路考試的,由本人向現居住地車管所申請辦理變更考試地業務,繼續參加剩餘科目考試。
所需材料
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辦理地點
交警支隊車管所東城區業務大廳
(保山市機動車駕駛技能考試訓練中心内)
注意事項
1.對同一申請人,變更考試地業務僅允許辦理一次。
2.對申請人在原考試地已報名但尚未通過科目一考試的,可以在現居住地重新報名考試,原報考信息系統自動注銷,重新報考後仍适用變更一次考試地的措施。
3.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在轉入地和轉出地預約考試總次數分别不得超過五次。
4.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以轉出地車管所核發時間為準。
5.屬于增駕業務變更考試地的,應當先辦理轉入換證,再辦理變更考試地業務。
常見問題
【問題一】
申請異地分科目考試是否要向車管所提供轉入地的駕校信息?
答:
情況一:如果你已經在報名地完成了培訓,并且已經有了科二或者科三的預約考試信息,不用再次提供駕校信息。
情況二:如果你未完成培訓,沒有科二或者科三的預約考試信息,需要提供駕校信息。可先到駕校開具轉入地駕校接收證明後,到車管所辦理異地分科目考試。
【問題二】
申請異地分科目考試是否需要本人?
答:
根據規定,申請異地分科目考試必須由本人帶着身份證到車管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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