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便利店似乎成了一個從業的熱潮,在便利店這個行業裡,有準備發展多家的玩家,也有磨刀霍霍的新入者。就店鋪資源來看,好的店鋪位置似乎早已經被占領,這時候以轉讓的方式獲得店鋪,成為一個不錯的手段。
好位置加用心,一般是可以經營好一家便利店的
但轉讓别人的便利店,有許多要注意的事項,下面具體來談談,希望能給想轉店的朋友一些幫助。
一 、轉讓費
轉讓費是最直接的,老闆會告訴你,有一口價意思。但是出于試探和談判心理,正是簽合同之時,有減價餘地。談得好的話,最後确定的轉讓費金額與第一次相比,減少幅度可達百分之十。建議不要接受第一次的轉讓費報價。
轉讓費包含的内容,要分清。是全包(剩貨,貨架,設備一起),還是隻有一部分。全包的話,對于便利店來講,食品類,如飲料酒水,小吃零售,都含有保質期,酸奶類的保質期限更短,有的隻有15天。這些有保質期的,尤其快要臨期的,該怎麼算。另外,冰箱,貨架這些設備,折舊該怎麼算。
一般來講,帶貨轉讓的,剩貨要按照實際盤點為主,生産日期不好的食品類的給一個統一的進價折扣,設備折舊可安每台冰箱300-500元算折舊費。其中剩貨進價可以按照實際進貨單據和電腦單核算,有異議的雙方協商一緻,采取估算方式所得。是個精打細算的活!
二 、店老闆主體資格
主體資格就是要搞清楚店老闆,是屬于我們一樣的租客還是真實房主。也是租客的,要考慮到,接受之後會産生的債務糾紛,最好有留下部分轉讓費金額,做15天的緩沖期。
搞清楚,物業費,衛生費,水電費截止時間是否交清,這些可以以實際的發票和收款單據為依據,避免以後發生不必要損失!
另外,一開始就要有把原來店老闆相關執照法人,改成自己的意識。這樣做,從法律上講,店才算我們的,規避了以後的法律風險。
可以預留百分之二十的轉讓費,待與原老闆一起辦理好相關法人更改手續後,再付清。以免,以後想改的時候,聯系不到原便利店主。有些手續,需要原便利店老闆協助辦理。
是房主的,以相關房産證證件為依據。簽合同時注明,續租期限,資金漲幅額度,交租時間違約金,有押金的要寫明,押金退還形式,其中也不可忘記注明,容許轉讓。
一般來說,轉讓便利店,在小縣城的店鋪面積在50-80個平方,年租金在4-6萬,租期在3年以上,3到6個月交一次房租較為合理。至于,租金漲幅,押金,沒有最好!
總之,隻要是跟錢有關的洽談條款,都要争取注明在合同裡。以免以後,有什麼問題,也好有個依據!另外,還要跟房東,争取裝修減租的金額和天數,這個主要是針對接手後,想對店鋪做一些裝修改動的人來說的。
三 、店鋪新舊程度
就是新店和老店。轉讓便利店,最好選擇老店,老店是經營兩年以上的店。一般,便利店的投資回報在12-18個月以後,從概率上來講,兩年以上的店已進入盈利狀态。
另外,老店周邊顧客已相對熟悉,有一定的固定客源。進貨渠道,商品配置原老闆更為熟悉。轉讓的時候,一定把相關的廠家聯系方式問清楚,做好記錄,方便接手後快速進入店鋪經營狀态。
四、轉讓時機
最好在年前2個月轉讓,這個是受便利店銷售商品品類決定的。比如,飲料牛奶水類的商品在夏天是銷售旺季,在全年銷售營業額中占絕大比例。
年底接受轉讓,想重新裝修也有時間,不光赢得春節這個銷售好時機,待開春以後,基本整個夏天的銷售旺季都趕得上。
另外,春節回家,年後原來老闆有新計劃,做出把店鋪轉讓打算,也容易在這個時候産生,對想轉讓的人來說,提供了個大好機會。
總結:以上所寫的便利店轉讓注意事項,還有其他很多,但不管是哪種,都需要我們,把調查分析工作做細緻,發揮主觀能動性,盡最大努力減少,克服轉讓中可能存在的問題,盡最大程度的消去隐患。
隻有這樣,才能給後續開店的經營帶來良好的發展條件,避免前期轉店選擇不慎,考慮不周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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