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距離是溝通與交往時,個體身體之間的空間距離。由于人們的關系不同,人際距離也有所不同。影響人際距離的因素主要有性别、環境、社會地位、文化、民族等。美國學者霍爾( Hall , E . T )根據對美國白人中産階級的研究,發現有四種人際距離。
(一)公衆距離(12~25英尺)
在正式場合、演講或其他公共場合溝通時的人際距離,此時的溝通往往是單向的。
在現實生活中,這些距離範圍并不是固定的,尤其是個人距離,是由社會規範和交流者的個性習慣所決定的,也就是說,與人們的種族、年齡、個性、文化、性别、地位和心理素質等有關。因此,在溝通中應根據不同的内容選擇不同的距離。
(二)社交距離(4~12英尺)
彼此認識的人之間的交往距離。商業交往多發生在這個距離上。
在社交距離範圍内,已經沒有直接的身體接觸,說話時,也要适當提高聲音,需要更充分的目光接觸。如果談話者得不到對方目光的支持,他(或她)會有強烈的被忽視、被拒絕的感受。這時,相互間的目光接觸已是交談中不可缺少的感情交流形式。
(三)個人距離(1.5~4英尺)
朋友之間的交往距離。此時,人們說話溫柔,可以感知大量的體語信息。
人際交往中,親密距離與個人距離通常都是在非正式社交情境中使用,是與熟人交往的空間。在正式社交場合則使用社交距離。
(四)親密距離(0~18英寸)
親人、夫妻之間溝通和交往的距離。在此距離上,雙方均可感受到對方的氣味、呼吸、體溫等私密性刺激。
這種距離隻限于在情感上聯系高度密切的人之間使用,在社交場合,大庭廣衆之前,兩個人 (尤其是異性)如此貼近,就不太雅觀。在同性别的人之間,往往隻限于貼心朋友,彼此十分熟識而随和,可以不拘小節,無話不談。在異性之間,隻限于夫妻和戀人之間。
(注:1英尺=0.3048米,1英寸=25.4毫米)
人際關系越親密自我暴露程度就越多,人際關系與自我暴露呈現正比例關系。
“自我暴露”在心理學上面也稱自我開放,指在溝通和交往的時候把自己私人性的方面顯示給他人,奧特曼( Altman ,1)等發現,良好的人際關系是在自我暴露逐漸增加的過程中發展來的。随着信任和接納程度的提高,交往的雙方會越來越多地暴露自己。因此,我暴露的廣度和深度是人際關系深度的一個敏感的“探測器”,我們想了解我們對别人的接納程膺通過評估我們的自我暴露水平就可以做到。我們對别人的接納越多,就會要求對方對我們暴露的越多、越深。
但要注意,無論關系多深、多密切,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不願意暴露的領域。我們不能因為關系親密或者是情侶、是夫妻、是親子,就要求對方完全地敞開心扉,更不應該随意地侵犯對方不願意暴露的隐私。否則,會讓對方産生強烈的反感,從而導緻對我們的接納性下降。
自我暴露的程度由淺到深,大緻可以分為四個水平。
一是情趣愛好方面,比如飲食習慣、偏好等。二是态度,如對人的看法,對政府和時事的評價等。
三是自我概念與個人的人際關系狀況,比如自己的自卑情緒,和家人的關系等。
四是隐私方面,比如個體的性經驗,個體不為社會接受的一些想法和行為等。
一—般情況下,關系越密切,人們的自我暴露就越廣泛、越深刻。但有一個特例,就是彼此沒有任何關系的人,有可能做到完全的自我暴露。比如在網絡聊天的時候,素不相識的網友可以把自己連向最親密的人都不告訴的隐私和盤托出。究其原因,是因為在虛拟河通的情境下,人們覺得對方不可能介人到自己的現實生活中,風險體驗下降、尴尬和羞恥感也降低。
其實每個人都希望交許多的朋友,收獲真摯的友誼。那麼怎樣才能更好的建立人際關系?我們需要注意哪些呢?
我們在人際交往中應該遵守四個原則。
(—)相互性原則
人際關系的基礎是彼此之間的相互重視與支持。任何個體都不會無緣無故地接那人。喜歡是有前提的,相互性就是重要的前提,我們喜歡那些也喜歡我們的人。人際義"中的接近與疏逃、喜歡與不喜歡都是相互的。
(二)交換性原則
人際交往是一種社會交換過程。交換的基本原則是:個體期待人際交往對自己是有值的,在人際交往過程中得大于失或等于失,甚至是得别太小于失,人際關系的發展取決于雙方根據自己的價值判斷進行的選擇。
(三)自我價值保護原則
自我價值是個體對自身價值的意識與評價。自我價值保護是一種自我支持的心理傾向。其目的是防止自我價值受到貶低和否定。由于自我價值是通過他人的評價而确立的,個體對他人的評價極其敏感。對肯定自我價值的他人,個體對其認同和接納,并反過來子以肯定與支持;而對否定自我價值的他人則予以疏離,與這種人交往時,可能激活個體的自我價值保護動機。
(四)平等原則
交往雙方的社會角色和地位、影響力、對信息的掌握等方面往往是不對等的,這會影響雙方形成實質性的情感聯系。但是,如果平等待人,讓對方感到安全、放松與尊嚴,那麼我們也能和那些與自己在社會地位等方面相差較大的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
我們人的一生,追求快樂和幸福是人生活的根本目的,但怎麼樣才能得到快樂和幸福,或者說幸福的最重要的支持因素是什麼呢?
在日常生活中,全錢、地位、名譽、成功等似乎與個人的生活質量關系較大,因此許多人認為幸福是建立在這些要素的基礎上的,但心理學家卻否認了這種說法。
心理學家通過廣泛的調查和研究發現,良好的人際關系,尤其是親子、夫妻、親密朋友等關鍵的人際關系的融洽。才是人生幸福的最重要的影響因素。
金錢買不來幸福,成功、名譽和地位也帶不來幸福。幸福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一種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隻要我們對人真誠、友愛,對人關懷、體貼,對人理解和包客,我們其可能收獲良好的人際美系。并最終獲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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