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發展的今天,數字化已然不是新鮮名詞,各行各界都在關注數字化。然而在律師行業,大家對數字化的理解卻還停留在概念階段,對于把數字化真正應用到組織管理、競争策略、職業發展上仍處于早期朦胧狀态。
在2014年,筆者帶領30餘名律師同仁到美國律所體驗先進的數字化律所管理方式,此時美國的律所管理已實現了信息化,小到計時軟件,大到整個律所的運營系統。同時期,國内律所數字化程度低,大部分處于傳統管理模式。回國後,筆者開始帶隊探索,并與各個辦公系統公司進行洽談,對各個辦公系統進行使用比較。結果發現大量的辦公系統對律師職業賦能效果較差。
2018年,再次前往美國考察。這次發現了兩個現象:一是美國律所已從信息化跨越到數字化、智能化。二是美國法學院校裡,由法律和計算機專業聯合成立各類實驗室,研發數字化智能化産品已經開始起步。美國法律與科技發展保持相對同步,反觀國内,法律行業與科技發展并無産生緊密聯系。
近兩年與高校學子交流,發現法律行業數字化也成為他們關注讨論的話題。結合兩次考察經驗來看,律師行業數字化已成必然趨勢。在數字化的推進下,律師行業有何新變化,青年律師又該如何做好職業發展?在此分三個方面為大家闡述與分享。
一、青年律師面臨的三大新環境
青年律師目前面臨三大新環境:數字經濟、數字政府和智慧法院。
數字經濟現在已經成為經濟運行的主要形态。無論是農業、制造業,還是現代化商業,都在快速适應數字化的轉型。在法律行業,律師與客戶的線上溝通、律師與法院的交互、律師線上培訓等都是數字經濟下的一種表現。在各行各業都在快速适應數字經濟進行轉型升級之時,數字經濟也催生出新的行業與公司形态,産生新的市場主體,這些對于律所和律師來說,會帶來新的業務機會。
政府在數字化進程中走在前端。其一,推動數字政府建設,加強了政府對企業信息的捕捉與監控。企業信息互聯互通,統一在政府大數據系統體系内,使得政府辦事流程更加明确,規範化程度和透明程度更高,各項審批工作也更加公平公開,執法上更加精準。其二,随着數字法制政府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相結合,政府會加大力度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律師業務不飽和與法律需求者需求無法得到滿足間的供需失衡,将會在政府推動下得到改變。然而在數字政府帶來機會的同時,我們也要意識到會帶來大挑戰。比如,我們的客戶單位合規風險等會随着政府管理能力加強而變大。
目前,全國3000多家法院大部分上線了智慧法院系統。在未來,線上開庭、線上完成證據交換、線上完成法律文書送達,線上交換要求代理意見等資料,這些改變會給案件的處理模式帶來很大影響,也對開庭策略的調整,法律文書的表達、庭審技巧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另外,律師本人在線上庭審上的表現、形象以及對系統操作的熟練程度都會影響初始印象,這也要求青年律師本身要加強能力的建設和形象的塑造。
二、數字經濟下律師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第一個挑戰是客戶需求的改變。客戶選擇服務方式時不再局限于交際圈介紹,而更多依賴工具和平台上的律師畫像。同時,客戶選擇價格時,因為自身能夠接受的法律服務價格正在發生改變,亂序競争下也會促使他們對價格更加敏感,未來價格競争會更加慘烈。另外,客戶産生的法律需求變化以及出現的新的商業模式法律服務,緻使客戶選擇服務内容時發生變化。
第二個挑戰是競争态勢的變化。律師同行裡,出現了一批新型律所和新銳律師。他們富有創新想法,積極開拓新的業務發展模式,迅速打造新品牌。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意識到競争不再限于律師同行,其他例如法律科技公司、企業法務部門,他們也正在構建強大法律服務能力。
第三個挑戰是技術替代部分市場。替代性法律服務的出現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重複性簡單的法律工作會被替代,這就讓律師能專注于複雜性法律工作,從而促使自身能力提高,推動行業往前發展。另一方面,替代性法律服務對老牌傳統律所會構成威脅,但也不必過分焦慮,律師工作不會完全被科技取代。
數字經濟下,挑戰與機遇并存。一是數字經濟激活新市場,新的法律服務市場,會催生數據服務和其他新型業務。二是市場競争趨于透明公平,數字技術的發展導緻所有決策有據可查。三是數字技術改善司法環境。司法腐敗、人為因素影響決策随着技術推動會越來越少。原來業務獲取方式變小,而基于市場規律選擇空間變大,使得律師能專注于行業與自身專業能力。
三、青年律師職業發展的數字化策略建議
關于律師的層次劃分,筆者認為律師的三重境界分别為專家、行家、企業家。
專家是指經過多輪司法考核,有豐富法律知識;擁有與客戶需求匹配的法律思維、邏輯能力、推理系統化能力;且擁有判斷力、決策力、對複雜問題的診斷解決能力的一類律師。在某一專業領域,能被客戶認可,是判定專家的最低标準,隻有成為專家才不會被數字技術取代。
行家則是需要在專家基礎上,輸出行業知識,發表行業觀點,撰寫專業書籍;被律師同行和客戶行業所認可是行家的判定标準。
至于企業家,要做到被社會認可,這就要求這類律師要有領導力,能為團隊賦能;要有業務開拓能力,也要有創新能力。
筆者結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經驗和對數字化的認識,給予了青年律師相關的數字化策略建議。
第一,建立個人的數字賬戶,儲備數字資産。過分社交不如鑽研專業,與數字化平台互動,留下痕迹,形成數字影響力。
第二,升級個人能力,與數字工具有效協同。
第三,創新法律服務産品,打造與數字經濟相适應的産品矩陣。
第四,轉變獲客方式,利用數字技術精準營銷。
在快速發展的數字經濟下,青年律師應該抓住數字化紅利,加強自身能力建設,争取做新時代的新銳創新型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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