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方按:本文來自于悟空問答。感覺有點兒意義,所以發在這裡。
能吃還是不能吃,需要從三個方面來回答。
普通刺猬Erinaceus europaeus,食蟲目猬科猬屬
第一,從單純的可食性上來說,能吃。
吾鄉傳說刺猬可以“發奶”,但無任何科學依據,不必采信。非常慚愧,本磚家在武漢時,因畢業季同學聚餐吃過“黃焖刺猬”,40元一隻(或40元一斤,具體忘了),在上個世紀90年代末可以說是相當昂貴了;但彼時酒酣耳熱天旋地轉,實在不記得什麼味道了。想必好吃不到哪裡去。
第三,野生動物的肉也是肉,肉爛都在鍋裡,并沒有特别的滋補或保健作用;而且可能帶有多種病菌和寄生蟲,很不安全。具體到刺猬來說,這玩意兒特别肮髒,身上的氣味迎風臭三裡地,聞一下保證你吃不下去。
關鍵是野生動物的肉未必好吃。曾在山西天龍山在事先不知情的情況下吃過狍子肉,又老又柴,一行人誤以為是老狗肉,野雞、野豬肉也這個德行。所有熱衷于吃野生動物的行為,不客氣地說,都可以歸因于一個字:蠢。獵奇心理要不得,既好吃又安全的動物,早就被人們馴化成家畜家禽了。
綜上所述,不能吃,沒好處。回答完畢,謝謝閱讀,歡迎關注我的頭條号【五次方物語】。嗯,我在任何自媒體平台都叫“五次方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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