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将成員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的消息引發讨論!
将成員移出群聊,群主被告
賠付10000元
據媒體報道,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庭長因将微信群成員移出群聊成被告,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柳某某與劉某某一般人格權糾紛民事裁定書”披露了這一案件。
該裁定書顯示,原告柳某某與被告劉某某人格權糾紛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2日立案。
柳某某訴稱,原告在微信群“訴訟服務群”内發言時,被該微信群群主劉某某移出群聊,至今無法進入該群。請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請原告進入微信群“訴訟服務群”、被告連續三天在該微信群内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平度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因被告劉某某系該院立案庭庭長,該院不宜行使管轄權。報請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平度市人民法院報請指定管轄的理由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裁定如下:本案由萊西市人民法院審理。本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将成員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一事
引發網友讨論,有網友慌了
@二十一畫信仰 :千萬别得罪學法的
@CFang濤 :吓得我把群主轉讓……
@自杯男孩:原告起碼是一個法律意識極強的律師
不少網友好奇群裡到底說了什麼,為什麼被移出群聊?
@司徒斓曦:想知道他說了什麼?又為什麼被踢出群的
@愛吃薄荷糖的蝴蝶:原因是什麼?為啥被踢出群?公布這個原因有助于分析結果
還有網友開始劃重點,此案與衆不同
@彭大石:重點是:訴訟服務群,圈出來
@天涯不遠花開再見:眼小的我幫你們看了。1,法院庭長是群主。2,訴訟服務群。
網友紛紛表示,期待後續
@苦滞 :等後續。感覺這個新聞講得不清不楚的,反正我隻是個吃瓜群衆誰建群誰負責
多名群主被拘
這年頭,當個群主有風險!近來,已有多名群主因疏于對群的管理以及群内不當言論被處理。
男子因在微信群辱罵交警被拘
安徽阜陽界首市男子楊某,因不滿交警夜晚查酒駕,在自建微信群中發布“他們傻X嗎”等侮辱性言語,被當地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行政拘留五日。
利用微信群賭博,群主被判刑
遼甯阜新市的董某建立了一個微信群,并組織40餘人以發紅包的形式進行賭博,從中抽取紅利。法院經審理後,判處主犯董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币5萬元。
為什麼群主要被罰?
答案就是
群主在微信群中是有監督職責的
1、微信群主的監管職責
群主作為群的管理者和權力的擁有者,當然負有監管職責。群主應規範群聊行為,維護群聊内容的非違法性。對于群員發布的違法内容,群主應予警告,直至将該群員移出群聊。
2、群主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群主如及時制止群員發布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内容,則不會因存在過錯而與發布不當内容的群員承擔民事責任。否則,就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治安處罰:對群員發布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監管職責,則有可能面臨共同的治安處罰。
刑事責任:對群員涉嫌犯罪的行為,如果不行使監管職責,放任群員違法犯罪,在主觀上,有可能構成間接故意,從而與涉罪群員構成共同犯罪。所謂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有意放任,以緻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态度。
來源:中國經濟網(ID:ourcecn)綜合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張力友)、澎湃新聞(記者 張家然)、網信廣東(ID:wangxinguangdong)、新浪微博
本期編輯:胡程遠、趙雅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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