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19時07分許,沈某駕駛浙J5***5号小型普通客車途經溫嶺怡園路萬泉西路路口時,左轉彎未注意路面情況,結果與右側直行由葉某駕駛的浙J7***1号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随後又撞上路中間的隔離護欄,造成兩車部分損壞及太陽能警示樁、隔離護欄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溫嶺交警部門經過現場勘查,依法對此事故作出責任認定,沈某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小夥伴有沒有發現
這起事故還是跟一個字有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号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轉彎讓直行
所謂轉彎讓直行,就是說道路行駛的過程中,原則上向左(右)轉彎的車輛要為直行的車輛避讓。因為直行車速度較快,車流較大,轉彎車速度慢車流相對較小,轉彎讓直行能夠減少路途擁堵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其實
讓行規則還有很多
下面
交警蜀黍跟大家說說
常用的幾條“讓行規則”
通過沒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
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通過沒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
相對方向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通過沒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
左側未讓右側來車先行
路口會車正确方式
你知道了嗎?
希望大家在駕車時能
樹立“正确讓行”的理念
“轉彎讓直行”并不意味着
直行車輛可以在通過路口時
不觀察、不減速
無論何時何地
謹慎駕駛才是萬全之策
别讓自己成了
别人案例中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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