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浙江省杭州市、嘉興市、溫州市疫情形勢變化,根據省防控辦工作提示,經市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研判,報請市指揮部同意,決定對浙江省杭州市、溫州市、嘉興市部分區域來衢返衢人員健康管理措施進行以下調整。
一、杭州市
對2月28日以來杭州市上城區封控區、管控區,3月1日以來杭州市濱江區封控區、管控區來衢返衢人員實行“14 7”健康管理措施。對2月28日以來杭州市上城區防範區,3月1日以來杭州市濱江區防範區來衢返衢人員實行“2 14”健康管理措施,詳見《疫情風險地區來衢返衢人員健康管理信息表》。
二、嘉興市
對3月1日以來嘉興市嘉善縣封控區、管控區來衢返衢人員實行“14 7”健康管理措施。對3月1日以來嘉興市嘉善縣防範區除“14 7”以外區域來衢返衢人員實行“2 14”健康管理措施,詳見《疫情風險地區來衢返衢人員健康管理信息表》。
三、溫州市
對2月22日以來溫州市蒼南縣防範區來衢返衢人員實行“2 14”健康管理措施,詳見《疫情風險地區來衢返衢人員健康管理信息表》。
疫情風險地區來衢返衢人員健康管理措施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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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衢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編輯:王旭嬌
一審:占炳東、曾素慶
二審:劉文勇
三審:馬俊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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