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錯别字。明火執仗,謂膽敢于夜間公然持火照明,攜帶器仗,入室搶劫。形容明目張膽地為非作歹,毫無顧忌 。元 無名氏 《盆兒鬼》第二折:“我在這瓦窰居住,做些本分生涯,何曾明火執仗,無非赤手求财。”《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九回:“有一夜,無端被強盜明火執仗的搶了進來。一個個都是塗了面的,搶了好幾千銀子的東西;臨走還放了一把火,虧得救得快,沒有燒着。”用法:聯合式;作謂語、定語、狀語;含貶義。近義詞:明目張膽。反義詞:鬼鬼祟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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