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名詞:
1、女性。古代稱“未婚的女性”為“女”,稱“已婚的女性”為“婦”,而現在通稱“婦女 ”。如:女人、女士、女流、少女。以女兒作為人的妻。
2、星名,二十八宿之一。也稱“婺女”、“須女”。
作動詞:
讀“nǜ”,意思是:嫁女。
通假字:
通“汝”,指你的意思。
出自:《韓非子》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還,顧反,為女殺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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