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國際法是國際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以調整國家之間關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則、規則和規章制度的總體。
特征:
一、國際法的主體主要是國家。
二、國際法的制定者是國家。
三、國際法的強制力量是依靠國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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