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公共服務合同注意事項有:
(一)核實确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二)合同形式: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确認書并蓋章簽字。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确。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五)合同簽訂後,合同原件須交公司統一保管。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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