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産證沒有下來是可以落戶的,需要提供經房管局備案後的房屋買賣合同和房管局出具産權證明代替房産證使用。
二、辦理戶口遷移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購房合同、房管部門出具的《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回執;
2、購房發票或《房地産企業預售款收據》;
3、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辦理落戶,必要時需由社區民警出具調查意見。
4、注意,戶口遷移需整戶遷移(夫妻、未婚子女)。戶口遷移請到轄區派出所辦理。
落戶手續
由于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購置新房未必就能夠在新房所在地落戶。
因此,你應該在咨詢新購房所在地公安機關可以辦理落戶的明确承諾後,依據購房合同及産權證書;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向原住所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然後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在三日内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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