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按照義務教育法,适齡兒童應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辦法》規定,城區小學新生劃片就近入學實行“三對口”原則,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管證(或房屋産權證、或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緻。您可持适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拆遷協議等材料到相應鎮、街道辦事處教育管理中心登記,由所在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根據适齡兒童少年的實際居住地、學校實際接收能力,以及拆遷協議上的有關内容,綜合考慮提出安排意見,報區教委審批同意後安排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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