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沒有什麼嚴重後果,一般是認為無罪才會不批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并且将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