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正前武漢?合 理 取 法文/吳正前,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吳正前武漢?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合 理 取 法
文/吳正前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取法乎上成為書壇的“熱詞”了。短訓班、研讨會和書法課堂上,随處充斥着取法乎上的聲音,所謂的“師傅”、“大師”、“名人”講座授課、點評作品、交流經驗也大談取法乎上。取法乎上的含義是什麼?能指和所指又是什麼?帶着這些問題,我翻閱了很多文獻資料,也沒找到理想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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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法乎上的含義
取法乎上,最早見于《易經》:“取法乎上,僅得其中;取法乎中,僅得其下。”後來的《論語》、《孫子兵法》、《滄浪詩話》等經典文集也有近似的表述。基本意思是講人的立身成事之道。人生目标就高不就低,但現實生活中無論目标高低,實踐的結果未必盡如人意。目标隻是期望值,起到激發行為動力的作用,并不能保證目标完全實現。實現目标預期必須有切實可行的措施,如果缺乏實現目标的手段,再好的目标也難以達成。書法的取法很現實,取誰的?怎麼取?必須明确具體,絕不能含糊其辭。
02-
取法乎上能否指導書法取法?
書法的“法”是漢字書寫的内在規則,以筆法、字法、墨法、章法為總綱,綴結着難以計數的細綱目。據不完全統計,曆史文獻記載的用筆動作就有二百多個。書法本無法,是無數傑出的實踐者傾其畢生精力研究探索的結果,形成了目前的書法體系。書法的“法”具體實在,看得見摸得着,拿過來就可以用。取法乎上是種指導思想,宏觀的抽象概念,難以理清,無從把握。取法乎上的“上”,有其事物位置和等級品味的含義,呈現出高低上下的不确定性,而漢字書寫結果體現的是個性和特色,個性和特色不同,不存在高低上下之别。有人選擇臨摹優秀的經典碑帖,稱之取法乎上,似乎有點牽強。經典碑帖最初并非經典,推崇的人多了便成了經典,對經典的認識差别很大,有人認為是經典的東西,有人并不認可,勢若水火的分歧經常發生。比如,王羲之《蘭亭序》,說是經典應該問題不大,但有人就是不以為然,批評之聲不絕于耳。書法取法與書寫者的喜好有關,喜歡誰的,不喜歡誰的,個性使然。有的喜歡《蘭亭序》的雅緻,有的喜歡《祭侄稿》的粗放,有的喜歡漢碑的厚重,有的喜歡簡帛的流暢,純粹個人自由,絕不能一律強求。
“取法乎上,僅得其中”預示着事物的發展有其惡性循環的意味。它不僅抹殺了人的創造性,而且淹沒人的超越性。長久以來,人們喜歡把取法乎上奉為金科玉律,以此鼓舞鬥志,攀登高峰。但僅得其中似乎又告訴人們,再高的目标也不可能完全實現,能夠實現一半就不錯了。以此類推,目标的行為越來越差,最後慘不忍睹。引伸到書法上,取法的明确對象,是技藝高超的師傅,無論是現實中的師傅,還是傳統碑帖,都必須有取法的對象。這個對象猶如一座大山,難以逾越。你爬呀爬呀!最終爬到一半,個别的也可能爬到山頂,那也與師傅相差無幾。按照這個邏輯,徒弟永遠超不過師傅,基本從精神上摧毀了一個人超越師傅的勇氣!現實中,沒有人鼓勵我們超越師傅,沒有人鼓勵我們爬到山頂再墊墊腳,人們普遍認為那幾乎不可能,能到山腰就不錯了。正是這種思想桎梏了我們前進的腳步。
書法的最終結果是寫出特色、寫出風格,寫出與别人不一樣的品質。實現這個目标,必須具備創造性和超越性,站在師傅的肩膀上往前走。東晉王獻之取法父親王羲之,他并不滿足,而上溯“草聖”張芝,極力變法,開拓了書法的新局面。宋代“蘇黃米”以強烈的文化自信和對書法傳統的認知,尊重傳統,不囿于傳統,開辟了書法的意象書寫。明代張瑞圖不拘泥于成法,别開生面,在筆鋒的擺動和斬截上求新意,寫出淩厲的點畫,豐富了筆形意味。清代鄭闆橋勇敢地雜糅不同書體的書寫特點,融會貫通,雖然不夠成功,但标新立異的進取精神值得贊揚。諸如此類的藝術追求,都說明超越前人的重要性。當前書法生态的窘境,不能不說與“取法乎上,僅得其中”的思想慣性有深刻關系。
既然取法乎上存在着無法消弭的内在缺陷,那麼書法取法有沒有可以遵循的準則呢?當然有,我們必須換一種思維方式,從實際出發尋求豐富的取法途徑。
03-
取法乎“适”
俗話說“求好不如求适。”豪華昂貴的飯菜,酸甜苦辣合不合口味;衣着錦緞絲綢,光鮮亮麗,大小肥瘦,合不合身。書法取法也是一樣,傳統經典古雅高貴,好是好,關鍵在适合不适合。長期的書寫總會形成習慣,執筆松緊高低,用力輕重大小,運筆疾澀枯潤,提按快慢強弱,每個人的方法不同,習慣也會有所不一樣。筆、墨、紙等工具材料,又非一成不變。這些都對書寫法度的選取産生直接的影響。蘇東坡“把筆無定法,要使虛而寬”,包世臣“執筆欲其近,布指欲其疏”,康有為“腕平當使杯水置上而不傾”,說明不同的執筆,多樣的取法,書寫效果有成功,也有失敗。喜好特别怪,它根深蒂固,頑固不化,适應容易,改變難。有人喜歡碑的厚重,有人愛好帖的輕靈;有人喜歡楷的端莊,有人愛好草的飛動,個性選擇,無可厚非。當前很多書寫者标新立異,别出心裁挖掘前人遺迹,吸取流落民間的殘碑斷簡的筆法,寫出風格獨特的書法,能說他取法乎“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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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法乎“純”
“純”的言外之意,就是幹淨,不含雜質。一個書寫者的書寫個性一旦形成,其“法度”表現為純粹性和唯一性。作為學習者必須瞄準一家,登堂入室。在對一家還沒弄明白之前,最好不要另起爐竈,否則事與願違,舊的沒掌握,新的沖擊幹擾,極易前功盡棄。人們平時所說的雜糅,指高度純粹化了的雜糅,盲目的雜糅容易沖擊書寫個性的形成。曆史上的書法名家很多,經典筆法汗牛充棟,絕不能見異思遷,此山望着彼山高,不加選擇地胡亂取法,相互幹擾,互相影響,何來書寫個性可言呢?
05-
取法乎“得”
王所謂得法,就是取法時,能夠得到與字形結構相匹配筆法要旨,自覺加以靈活用筆。“書貴得法,然以點畫論法者,皆蔽于書者也。求法者當在體用備處,一法不亡濃纖健決,各當其意,然後結字不失,疏密合度,可以論書矣。”宋代董庠說得透徹,值得玩味。當然,得法不能做作,為得法而得法,失之于雕琢,顯得不夠自然。就寫字的規矩來講,各有成法,不可一概而論。總而言之,必須以古法為法,深悟于古法之外,然後自我作古,以立我法,就是得法的歸宿和目的。
06-
取法乎“變”
變法是每個書寫者必須面對的問題,除非你不想寫得與别人不一樣。變法的根本是融會貫通,走向書寫的新境界。首先不能為法而法,如果這樣,那将失法。以意求法,打通諸法融會的通道,可以獲得新的認知。其次增強變化意識,自覺尋求新法。一個立志寫好漢字的人,假如不懂變法、不願變法,無疑于作繭自縛,終将淪為書奴。知通變法,沖破法的束縛,明白法無定法,那才是真正内行的書家。凡是占有書史一席之地的書家,都是變法的先驅。凡書通則變:王變白雲體,歐變右軍體,柳變歐陽體,以傳後世,俱得垂名。假如執法不變,縱能入古三分,也脫不掉書奴之嫌。
書法取法内蘊豐富,曆代書家頗多論述,但能夠讓人信服的并不多。我們必須十分警惕書法文獻的曆史記載,對那些似是而非的東西,不盲目跟從,讀懂弄通以後,或應用,或傳播,以免混淆視聽,攪亂正常的漢字書寫秩序。
吳正前
吳正前,字勿曲,号唐林孜。安徽颍上人,空軍大校軍銜,碩士研究生學曆,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染翰濡墨數十載,參加國家、軍隊級展覽數十次,入選中國書法家協會當代書壇名家系統工程“五百人書法精品展”和“千人千作書法精品展”,入展全國九屆書法篆刻展、全國首屆冊頁展、全國第六屆楹聯書法展、全國第四屆正書展和全國第二屆行書展;獲得中國當代文人書法大賽金獎、第三屆北京迎奧運電視書法大賽一等獎、全軍“雙馬杯”書畫大賽一等獎、全國“中青杯”書法大賽二等獎、全軍第四屆書法展二等獎、全軍廉政文化建設書法大賽二等獎、“建文杯”全國書法大賽優秀作品獎等十多個獎項;發表書論近200篇,印制《書法作品集》數種,曾被中國書法家協會評為“書法家進萬家活動”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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