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買賣合同時應特别注意以下條款:
1、标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及包裝方式;
2、标的物的價格、金額、貨币及價格術語;
3、标的物交付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4、标的物的保險和運輸方式;
5、标的物的檢驗标準、方法和檢驗時間;
6、價款支付的時間、地點,支付方式和結算方式。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内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争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