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體評價。從整體上分析考試成績,進步或落後。
2、具體評價。對具體的學科進行針對性評價,督促學生查漏補缺。
3、對于成績進步的學科,進行精神鼓勵。例如語文成績優秀,說明語文基礎知識牢固,繼續努力,不驕不躁。
4、對于成績落後的學科,進行督促學習。例如化學成績相對較低,說明對化學知識的掌握有所欠缺,平時要注意加強對化學的學習。
5、寄予希望。教師應當在評語中體現出對學生的厚望,鼓勵學生,增強學生的學習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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