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可以撥打12333全國勞動保障熱線);也可以向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争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七十九條:勞動争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争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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