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紀即本紀帝王篇。
2、傳即“列傳”,主要記載官吏、名人及一部分下層人物的事迹,共七十篇。
3、“志”意為“記”,即文字記錄,如《三國志》、縣志等,志《史記》中并沒有該種文體。4、表譜列曆代史實的表格,共十篇。
這是《史記》開創的紀傳體史書的體例:人物類:分為本紀,帝王;世家,王侯将相;列傳,其他有影響的人物;表:相關譜系等,《漢書》又把一些專題類編輯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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