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勞動合同法規定,一般情況下,蘇州市失業保險金最低标準依據1568元每月執行,失業保險金最高标準依據2020元每月執行。自2020年7月1日起,蘇州市又一次對失業保險金的标準進行上浮,将失業保險金最低标準從2019年1493元的标準上漲到2020年1568元/月的标準,這是自2018年後的三年連續上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勞動者辭職的,之前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的,可以持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機構進行失業和求職登記,辦理失業證,之後持失業證和身份證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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