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是指夫妻雙方在繼續維持其夫妻法律關系的情況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屬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狀況。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對不起、 數不清、 少不了、 來不及、 恨不得、 忍不住、 差不多、 了不起、 賠不是、 殊不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