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按規定辭職,并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内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氣勢洶洶、氣勢磅礴、氣勢如虹、氣勢洶洶、傲氣十足、威風凜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