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作用量原理:是物理學中描述客觀事物規律的一種方法。即從一個角度比較客體一切可能的運動經曆,認為客體的實際運動經曆可以由作用量求極值得出,即作用量最小的那個經曆。 公元40年,希臘工程師Hero提出了光的最短路程原理,是最小作用量原理的早期表述,到中世紀,最小作用量原理思想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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