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次清算時用于測算各合夥人分配順序并據以計算每次分配合夥企業資産時所采用的一種方式。由于安全付款表在每次分配時要編制一次,手續較為麻煩,而且它不能提供每一合夥人現金分配的順序及金額的信息,現金分配計劃可解決這些問題。 編制現金分配計劃,同樣需将合夥人的資本與他在合夥企業的債權合并起來,并預計所有潛在的損失和清算費用。具體步驟為: (1)确定合夥人中承擔損失能力的強弱,公式為:合夥人的承擔損失潛力=該合夥人的權益餘額/該合夥人的損益分配比例,以承擔損失能力的強弱确定各合夥人的分配程序。 (2)假設使承擔損失能力最弱的合夥人權益為零的損失,并按各合夥人的損益分配比例分攤給各合夥人,沖銷其權益餘額;然後再假設使承擔損失能力次最弱的合夥人權益為零的損失,按比例沖銷剩餘合夥人的權益,如此不斷重複,直至剩下最後一個合夥人,該合夥人即為分次分配時第一個分得現金的合夥人。 (3)計算合夥人的分配比例,編制現金分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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