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泰四年五月二十日, 宋甯宗皇帝頒布嶽飛追封鄂王告,封嶽飛為鄂王,甯宗皇帝的聖旨曰:“嶽飛忠義殉國,風烈如存,雖巳追複原官,未盡褒嘉之典,可特與追封王爵”。五月二十一日,三省同奉聖旨:“追封鄂王、左劄付故迫封鄂王本家”。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