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離婚後财産不公的,可以離婚後一年以内,當事人到法院訴訟。可以主張變更離婚協議,重新分割财産。但是。需要有證據證明,當事人是在脅迫,或欺騙前提簽署的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内就财産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财産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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