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2-4小時法則,烹煮好的食物在室溫下勿超過2小時,應盡快食用或放置冷藏保存;若烹煮好的食物在室溫下超過4小時,則建議食用前需充分加熱或直接丢棄。
米食類食物放置陰涼處,保存期限約1周~3個月、根莖類如紅薯應儲存于陰涼處或冰箱底層;魚、肉類應适量分裝後放置冷藏或冷凍,魚肉類冷藏時間為1~2天,冷凍時間為1~2個月、雞蛋擦拭幹淨冷藏15天、黃豆類制品儲存像豆幹冷藏約3天,傳統豆腐冷藏約5~7天,盒裝豆腐冷藏約30~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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