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的拼音拼寫标準分為六點:
1、漢語姓名的拼音法必須以普通話(不能用方言)為準;
2、漢語姓名必須将姓和名分寫,并且姓在前名在後;
3、姓和名中的第一個字母必須大寫,其餘的字母一律小寫、連寫;複姓或雙字名,字間既不空格也不用半字連接線;
4、一般情況下姓和名均不加調号;
5、應按《漢語拼音方案》規定,必要時用隔音符号(’);
6、漢語姓名中的姓和名均無縮略形式,也就是說凡縮寫都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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