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内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社保增減員辦理時間
一般的,每月的1-5号規定為社保網申系統維護時間,每月社保增員的辦理時間為每月的5日至25日。
注:各地政策和時間劃分有不統一,具體咨詢當地社保部門了解詳情。
社保增減員生效時間
社保增員大多是當月增員下月生效,也就是下月扣費,當月減員也是下月生效,那麼就要當月繼續扣費。有些以月初5号為劃分點,例如當月5日前增員可以算當月生效,當月需扣費,當月5日前減員可算上月已生效,則算上月已停保,當月不需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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