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裡的職務和工種是一般是由企業行政人事部分擔填寫的,一般個人從事什麼工作,就填寫什麼工種,至于職務,一般不直接填寫,除非是首要辦理崗位。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确立勞動關系、明确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緻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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