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需要帶的證件如下:
1、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标志。
2、購置稅繳納憑證、車船稅憑證、養路費繳納憑證。
3、如果說這車輛是從事營運,還需要車輛營運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沒有這些證件會遭到處罰,具體處罰如下: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号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或者未随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标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标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