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單招文件的第四點的最後一句話提到:
試點高校可單獨或聯合組織文化考試,也可結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組織以職業技能測試為重點的相關考核,完善考試内容和考試形式。試點高校須按有關省級招辦要求,于5月20日前上報拟錄取考生名單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已被試點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高職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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