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法》是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4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此後沒有對《勞動法》做過修改。2007年6月29日頒布了《勞動合同法》,該法從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這個法律和《勞動法》不完全相同,一個是調整勞動關系的整體性法律,一個僅僅是調整勞動合同關系的法律。所以不能簡單理解為對勞動法的修改。現在兩部法律都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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