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時期,握有實權的先是尚書省,繼而又有中書省、門下省。逐步形成三省體制。
唐朝中央的三省中書、門下和尚書分别負責決策、審議和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相權分散。三省相互牽制和監督,削弱了相權,保證了皇權的獨尊。
隋唐時期在尚書省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确立并完善了三省六部的管理體制。
三省六部制度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創造,此後曆朝基本沿襲這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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