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賣方合同的注意事項:
1、簽署賣房合同時,要确認清楚房子的産權問題,确認産權的共有人沒有問題才可以繼續交易。
2、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确,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及中介費用要明确。
3、房屋内部設施的種類、付款方式、産權保證、違約責任、交房時間、物業費、水等要明确約定。
4、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的分攤原則等要明确說明。
5、必須在合同中要求明确各種稅費如何分擔,根據國家規定買賣雙方在二手房交易過程所承擔的稅費不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内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争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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