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仲淹當過副宰相,範仲淹為官時被任為參知政事,職位相當于副宰相。
範仲淹,字希文,漢族。蘇州吳縣人。北宋傑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範仲淹幼年喪父,母親改嫁長山朱氏,遂更名朱說。大中祥符八年,範仲淹苦讀及第,授廣德軍司理參軍,迎母歸養,改回本名。後曆任興化縣令,秘閣校理,陳州通判,蘇州知州等職,因秉公直言屢遭貶斥。
康定元年,與韓琦共同擔任陝西經略安撫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針,鞏固西北邊防。慶曆三年,出任參知政事,上疏答手诏條陳十事,提出十項改革措施。慶曆五年,新政受挫,範仲淹被貶出京,曆知邠州,鄧州,杭州,青州。皇祐四年,改知颍州,範仲淹扶疾上任,行至徐州,與世長辭,享年六十四歲。追贈兵部尚書,楚國公,谥号文正,世稱範文正公。範仲淹政績卓著,文學成就突出。他倡導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思想和仁人志士節操,對後世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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