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院判決的結果,在一個月左右就能夠進行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内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法院适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内審結。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後幾日内應當下達判決,隻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争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