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鑒定後可以做司法鑒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或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争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态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确、責任明确、處理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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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數不清、 少不了、 來不及、 恨不得、 忍不住、 差不多、 了不起、 賠不是、 殊不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