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心說》是明代末期傑出思想家李贽的一篇議論文,收錄于《焚書》。
該文寫于明神宗萬曆十四年(1585年),主要是用來駁斥耿定向的理論。
李贽在該文中主要闡述了"童心"的文學觀念。
"童心"就是赤子之心,"一念之本心",實際上隻是表達個體的真實感受與真實願望的"私心",是真心與真人得以成立的依據。
李贽将認知的是非标準歸結為童心。他認為文學都必須真實坦率地表露作者内心的情感和人生的欲望。
在李贽看來,要保持"童心",要使文學存真去假,就必須割斷與道學的聯系;将那些儒學經典大膽斥為與"童心之言"相對立的僞道學,這在當時道學僵化的環境中有它的進步性與深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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